关于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立良好道德规范,构建共有精神家园,树立和宣传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基层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时代正能量,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找、人民群众评的方式,深入挖掘一批群众身边平凡普通、默默奉献、感动人心的优秀典型,通过先进人物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幸福温泉的建设者、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经济强镇、大造文明新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范围、名额和条件

    1、评选的内容:(1)最美基层干部;(2)最美乡村教师;(3)最美农民;(4)最美家庭;(5)最美庭院;(6)最美婆婆;(7)最美媳妇;(8)身边好人;(9)乡贤;(10)最美家风。

    2、评选范围和名额

“最美基层干部”评选范围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镇推选2名“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时间2016年1月份。

“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任教5年及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推选5名“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时间2016年2月份。

“最美家庭”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共推选12户“最美家庭”,评选时间2016年3月份。

“最美庭院”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拥有庭院的家庭,共推选12户“最美庭院”,评选时间2016年4月份。

“最美农民”评选范围为: 全镇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共推选12名“最美农民”,评选时间2016年5月份。

“最美婆婆”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所有婆婆。共推选12位“最美婆婆”,评选时间2016年6月份。

“最美媳妇”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所有媳妇,共推选12位“最美媳妇”,评选时间2016年7月份。

“身边好人”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所有人员,每类对象推选12名,评选时间2016年8月份;

“乡贤”的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仁人志士,共推选12名,评选时间2016年9月份;

“最美家风”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家庭,共推选12条,评选时间2016年10月份;

3、评选条件

“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条件:(1)作风形象正。带头恪守八项规定、遵守法律、坚守底线,乐于清贫、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能够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切实体现政府服务人民;(2)联系群众亲。倾听群众心声,尊重群众意愿,反映群众需求,密切联系群众,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3)工作业绩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4)群众口碑好。用自身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事迹感人动人,能够传递当代基层干部的正能量,能够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条件:(1)必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事迹要感人、有代表性,能彰显乡村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当代农村教师扎根农村、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3)教育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中等及以上水平。

“最美家庭”评选条件:(1)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得到群众普遍赞誉;(2)家庭环境优美、家居习惯良好、遵守社会公德;(3)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家庭道德的不良行为。

“最美农民”评选条件:(1)要在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突出表现,体现心灵美,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2)要勤劳善良,真诚朴实,要围绕我镇特色主导产业,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头致富,致富不忘乡邻;(3)要热心公益事业,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公认,有较大社会反响,经得起多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最美庭院”评选条件: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最美婆婆”评选条件:1、勤俭持家,家庭和睦;2、爱护晚辈,教子有方;3、生活方式文明健康;4、亲友邻里团结互助;5、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最美媳妇”评选条件:1、尊重赡养老人,主动分担家务;2、细心养育科学教育子女;3、夫妻互敬互爱,理解支持对方工作;4、亲友和睦,关怀互助。

“身边好人”的评选条件:

1、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2、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助人为乐好人: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的受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4、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真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乡贤”评选的条件:

道高望重,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热心公益,工作能力强;

“最美家风”评选的条件:

重点是传承人生哲学、影响后代成长、引人崇善向上的家规家训以及优秀家风故事或家教心得;

否决条件:

3年内,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刑事案件、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环保污染事件、“黄赌毒”丑恶现象、邪教活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列为推选对象。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员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最后由各单位、村两委研究确定后上报;个人自荐主要是个人或家庭根据评选条件、范围和对象,填写表格进行报名。

    四、评选步骤和要求

    此次活动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评委评定、事迹展示、表彰奖励等步骤开展。

    1、组织推荐。按照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参加“最美基层干部”、“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农民”、“最美庭院”、“身边好人”、“乡贤”、“最美家风” 评选的基层干部、家庭和个人,由所在村推荐建议人选。参加“最美乡村教师”评选的人员由中心学校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在教职工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参评人选,参评人选名单必须在学校公示7天后推荐上报。

    2、个人自荐。本次活动将通过镇政府网站刊登推选活动评选条件、范围、对象,各部门、村两委要发动符合参选标准和条件的个人、家庭自行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以前。

    3、评委评定。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镇成立的评审组,对组织和个人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审查、考察, 每月底按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出结果。

    4、事迹展示。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家庭在镇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

    5、表彰奖励。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家庭在镇年初的三级干部大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单位、各村两委要把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上下联动,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我镇蓬勃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在镇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深入宣传先进事迹,通过“小人物”折射出“大感动”,形成鲜明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党员积极支持、群众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

3、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组、学校、单位等基层单位,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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