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投票治理 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程并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规范网络评选投票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其指出,随着互联网与新媒体的高度发展,人们进行各类网络投票活动成为必然,这确实提高了评比效率与透明度,也切实发挥了先进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然而,由于网络投票含有门槛低、覆盖面广、管理难度大的弊端,被某些不法之徒利用漏洞刷票,助长了刷票灰色产业横行肆虐,破坏投票活动的公平性,严重损害了投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以下几个主要表现方式:

一、数量泛滥,质量良莠不齐。由于网络投票活动成本低、制作难度小,因此大到政府部门评选,小到儿童才艺大赛,网络投票被视为通用的一种活动手段。但是,网民对参赛者的真实情况知之甚少,导致投票结果随机性大,“走过场”的现象非常严重,进而损害投票的公信力。

二、刷票之风盛行,危及个人安全。网络投票的便利性与随意性给刷票团伙可乘之机,部分参赛者借助刷票团伙进行不正当竞争,不仅违反了活动规则,侵害的是其他参赛者的利益,而且有机会泄露了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作诈骗、勒索等途径,最终害人害己。

三、商商勾结,蛇鼠一窝。由于网络投票的监管力度过低,少数主办方与刷票团伙合谋、敲诈参赛者钱财的情况并不少见。表现为后台操控票数,诱导参赛者刷票,投票与虚拟礼物、广告等相捆绑,都是商家非法获取利益的伎俩。

《建议》真实地反映如今网络投票的行业乱象,这与刷票这个灰色行业是离不开的,所以如何治理刷票行业,避免刷票现象的出现,需要的是政府部门、主办方与参赛者多方努力。

政府部门:

①以国家网信办等有关部门为核心,制定网络评选及投票的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投票主体责任、监管方案以及处罚措施;

②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的补录与备案,严格审批网络投票活动;

③加强对网络投票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网络投票违规行为的曝光。

主办方作为活动的经营者:

①必须清楚刷票行为的严重性,拒绝接触刷票团伙,及时举报刷票分子。

②采取多种方法预防刷票,使用具有防刷性能较好的投票制作平台;

③活动规则中着重列明刷票后果,如,扣减票数、取消比赛资格等;

④设置一定票数权重。如,某活动不能让微信投票成为决定因素,线上投票占50%,线下评选占50%,这样刷票团伙便难以操纵排名。

参赛者需平衡权利的关系,维护自身利益:

①拒绝刷票,从自身做起。坚决拒绝刷票诱惑,懂得拒绝不法分子的邀请。身边有认识的参赛者对刷票跃跃欲试,也要立马制止他的行为;

②向主办方检举刷票行为。如发现疑似刷票情况,第一时间向主办方反映,保障自己与其他参与者的利益。如主办方不予理睬,可向媒体平台曝光事件,寻求第三方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③参赛者要了解网络投票的活动意义,一些是商家的宣传推广,一些是拉新促活。参赛者抱着重在参与的良好心态,量力而为就好。

治理网络投票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无论是政府商家,主办方还是参赛者都要坚决抵制刷票行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网络投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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