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入推动我村平安文明建设,倡树社会新风,提升我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制定“好媳妇”评选方案:
一、评选名额:
每小组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各10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3、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邻里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4、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5、有理想,有追求,敢闯、敢试、敢创新业,带头践行“全民创业”两大创业活动,在做好家庭角色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6、拒绝邪教,文明治家,深受群众赞誉。
7、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小组将名单报村两委,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评选出“好媳妇”进行张榜公示。
四、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是文明家庭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村两委成员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
2、做到广泛宣传,层层推荐,扩大影响,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出来。
3、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必须在推荐或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并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和公开公示,做到民主公开。党支部应严格把关,以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