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代言时代的品牌新逻辑

每一天,我们总会主动或被动的看到类似“社会化媒体冲击品牌营销”的信息,但到底有没有那么传奇?是不是每个营销活动都必须加个二维码?或要求加微博关注?

品牌营销的逻辑已经变了!过去品牌营销逻辑是——先得让新消费者知道你、然后让他购买、最后让他变成你的忠实粉丝。所以,我们要不停地、不停地“对”消费者说话,要想方设法的向消费者推送消息,电视广告夜以继日的给消费者洗脑啊洗脑!

而现在品牌营销逻辑是:我们得先照顾好自己的忠实消费者,然后这些忠实消费者会扩散我们的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新消费者来购买。所以,我们不用再哼哧哼哧忙活电视广告、给新消费者洗脑了,而应该利用社会化媒体的便利,学会“和”消费者说话,让他们变成自己品牌的代言人,从而吸引更多的新消费者。

品牌与忠实用户之间的“爱情”,会成为最强大的营销武器。星巴克一般不怎么用电视广告,而是在社会化媒体平台上宣传自己的品牌体验,忠实用户们每天积极的上网贴星巴克的各种图,吸引了无数“赞”。

过去媒体宣传要讲究“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但现在,我们得看“影响力和劳动回报率”,而这些指标是无法量化的。也许,电视广告还是最有效的媒体方式,也最好衡量,但它越来越是一个宣传媒介,并非“影响媒介”,可以用来宣传新鲜消息,但比不上社会化媒体对消费者的影响力。

现在或者未来更明显的消费趋势、媒体环境趋势。“媒介”对人们生活方式(包括消费)的影响力,早在上世纪尼尔·波兹曼的媒体生态学理论就已经唠叨了很多遍。如果波兹曼活到现在,估计也会继续分析网络媒体人类的冲击,可惜他不在,那么这类抽象的理论总结,就落在了各式各样的实干家手中了。实干家比理论家的优势在于:例证多;但缺陷在于,没耐心搞清楚基本理论,就迫不及待的开方下药了。

回头来说这篇文章的实干家提出的“社会化媒体影响力”,本质而言,就是——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是代言人。

其次,在全民代言时代的背景下,品牌就不能只靠几个经理绞尽脑汁的拍广告、忽悠新消费者了,完全可以借助“全民代言”的欲望,让普通人也加入到品牌营销的洪流中,让普通人成为自己品牌的“便衣警察”或者“明星代言人”。

这种新变化,可能在市场经济比我们发达百年以上的西方更明显。虽然如今的中国也在如火如荼的变化当中,但实际上,因为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财富差异极大,单纯或过度依赖一种媒体渠道也不现实。所以,对于这个新趋势,一方面不可轻易上纲上线,另一方面不能因为看不起星星之火、就完全忽略。

第三,这种“新逻辑”对小品牌/新品牌的可应用性更强。小品牌刚起步,有无数可能性,且预算小,更容易去尝试新方法——可能很多人都会发现,自己的朋友圈当中某个人正在极力推销你压根听说过的产品/品牌,而好奇心会促使你被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

回到主题,其实社会化媒体、全民代言时代、自媒体时代,所影响的只是营销途径和方式——了解这些,可能会增加一些效率、或避免一些问题。但,营销最本质的,归根结底还是定位,以及基于定位的产品设计和品牌内涵。这是根基,其他只是枝枝蔓蔓,不可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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